
公告日期:2025-04-24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杜四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长沙景嘉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确保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1975 年出生,毕业于湖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湖南大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23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的要求。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确保在董事会决策中的独立性与客观性。董事会对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了全面评估,未发现任何可能影响本人独立性、妨碍其履行职责的情形。本人将继续秉持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实现长期稳健发展。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 8 次董事会,现场出席 8
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深入研究相关资料,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责,确保董事会决策科学、合理。对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现场出席了 3 次股东大会会
议,认真研读与审核各项议案,确保股东大会的审议流程规范公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1、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2024 年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委员职责,积极推动提名委员会的各项工作。2024 年度共召开和主持了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涉及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等关键议题,对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和透明度、确保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和履职能力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严格的提名和审议程序,为公司引入了优秀的领导人才,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规范,推动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 年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委员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各项工作的讨论和决策。2024 年度共参加了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秉持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议了公司薪酬政策、绩效考核体系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重大事项,保障其符合公司战略目标,提高其透明度和公正性,以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共召开并主持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共现场参加
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重点审议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增资产业投
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均已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接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针对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依法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1、《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此外,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四)关于审计、内控工作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多次沟通,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和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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