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欧阳宇翔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长沙景嘉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确保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得到有效保障。本人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为独
立董事,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1974 年出生,毕业于湖南大学经济学专业,硕士,法律执业资格,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上海协力(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2024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的要求。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确保在董事会决策中的独立性与客观性。董事会对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了全面评估,未发现任何可能影响本人独立性、妨碍其履行职责的情形。本人将继续秉持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实现长期稳健发展。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席 7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 1 次股东大会。本人积
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人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在 2024 年度,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本人严格遵循《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投身于委员会各项议案的讨论与决策过程中。报告期内,本人召开并主持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秉持公正无私与独立客观的原则,审议了公司的薪酬政策、绩效考核框架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系列议题。此过程中,确保所有审议内容紧密贴合公司的战略导向,增强其透明度与公正性。此举旨在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专业指导与监督职能,为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贡献力量。
2、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 年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委员职责,共参加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对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和透明度、确保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履职能力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严格的提名和审议程序,为公司引入了优秀的领导人才,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规范,推动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委员职责,共参加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三季度财务报告等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另外,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不定期对公司审计部的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并给予指导。
4、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 年按照《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委员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对增资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与其他委员充分交流意见,就议案进行了深入探讨,并认真审查了公司的相关计划和方案,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现场参加了 1 次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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