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30
证券代码:300465 证券简称:高伟达 公告编号:2026-007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30日上午9:15-9:25,9:30到11:30,下午13:00到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30日9:15至2025年1月30日15:00的任意时间。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8号院2号楼国樽赢地中心A座E层会议室。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伟先生
6、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77人,代表股份126,911,8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9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21,495,6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7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75人,代表股份5,41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0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75人,代表股份5,41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75人,代表股份5,41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06%。
(3)公司全部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依次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393,8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39%;反对 1,398,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021%;弃权 11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98,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722%;反对 1,398,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233%;弃权 11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45%。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377,1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07%;反对 1,425,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232%;弃权 10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8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6639%;反对 1,425,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181%;弃权 10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80%。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402,1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04%;反对 1,400,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035%;弃权 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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