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4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中国·北京
二〇二五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原则......3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4
第四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机构及职责......6
第五章 对外投资的转让与收回......7
第六章 对外投资的人事管理......7
第七章 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8
第八章 对外投资的信息披露......8
第九章 附则......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公司通过收购、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按照投资类型的不同,公司对外投资分为风险投资和经营性投资。
风险投资是指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经营性投资是指除风险投资以外的其他投资事项。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本制度所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是指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股权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应符合国家关于投资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为目的,并应遵循以下要求: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经营宗旨及主营业务;
2.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有利于积累资金;
3.对外投资的产权关系明确清晰;确保投资的安全、完整,实现保值增值。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为:
1. 公司对外投资的金额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2)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3)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4)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5)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低于上述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会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进行审批,并报董事会备案。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2. 公司对外投资的金额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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