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28 19:28:36 股吧网页版
赢合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9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 97,25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

股本因此回购注销减少 97,250 股,由 649,192,963 股变更为 649,095,713 股,

注册资本由 649,192,963 元变更为 649,095,713 元。

2、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

寮社区宝山路 19 号晔明模具工业园 B 栋 202”,变更为“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

道圳美社区圳园路 98 号光明天安云谷产业园 1 栋 A 座 703”。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

废止。同时,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

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完善。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订)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
2 社区宝山路 19 号晔明模具工业园 B 栋 202; 社区圳园路 98 号光明天安云谷产业园 1 栋 A 座
邮政编码:518132 703(邮政编码:51810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49,192,96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49,095,713
元。 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公司注册
3 资本总额变更的,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可以通过决议
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