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 97,25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
股本因此回购注销减少 97,250 股,由 649,192,963 股变更为 649,095,713 股,
注册资本由 649,192,963 元变更为 649,095,713 元。
2、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
寮社区宝山路 19 号晔明模具工业园 B 栋 202”,变更为“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
道圳美社区圳园路 98 号光明天安云谷产业园 1 栋 A 座 703”。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
废止。同时,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
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完善。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订)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
2 社区宝山路 19 号晔明模具工业园 B 栋 202; 社区圳园路 98 号光明天安云谷产业园 1 栋 A 座
邮政编码:518132 703(邮政编码:51810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49,192,96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49,095,713
元。 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公司注册
3 资本总额变更的,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可以通过决议
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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