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5-035
债券代码:123210 债券简称:信服转债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92 年 9 月(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5)首席合伙人:毛鞍宁先生
(6)截至 2024 年末合伙人共计 251 人、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
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00 人。
(7)2023 年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5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人民币 55.85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38 亿元)。
(8)2023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37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5 亿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1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
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 次,不涉及
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廖文佳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于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从 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邓娜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于 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从 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符俊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于 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从 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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