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8
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汉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1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石华山,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郑立楷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207,006,599 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4.33%)的控股股东石华山先生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5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91%)、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1.00%),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5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91%)。
2、持有本公司股份4,776,73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79%)的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郑立楷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3%)。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石华山 207,006,599 34.33%
郑立楷 4,776,734 0.7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石华山先生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含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郑立楷先生的股份来源于公司原股东泰安圣宇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安圣宇”)注销清算,其通过泰安圣宇间接持有转变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方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500,000 集中竞价方式 0.91%
石华山 不超过
6,000,000 大宗交易方式 1.00%
合计 11,500,000 -- 1.91%
郑立楷 不超过 800,000 集中竞价方式、大 0.13%
宗交易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进行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即 2025
年 12 月 1 日至 2026 年 2 月 27 日,窗口期内不减持)。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石华山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做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份总数的 1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如公司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上述发行价和股份数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5)本人保证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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