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监事会书面审核意见
证券代码:300352 证券简称:北信源 公告编号:2025-029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们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2、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是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该方案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编制的《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考虑了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发展阶段、战略目标、发展需求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适当,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合理,发行方式可行,发行方案公平、合理,即期回报摊薄填补的具体措施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编制的《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次发行预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监事会书面审核意见
重大遗漏,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有利于增加全体股东的权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5、根据公司编制的《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6、根据公司编制的《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将有利于实现公司的业务和产品升级,有助于公司抢占优势市场先机,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7、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进行了认真而全面的分析,并据此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填补回报措施;同时,相关责任主体已对这些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作出了明确承诺,确保了措施的落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确保了公司财务指标的稳健性和股东权益的保护,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8、公司制定的《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积极回报股东,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9、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快速推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书面审核意见
10、公司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的编制和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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