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6 18:36:08 股吧网页版
长亮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7


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7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5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含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长春先生、李劲松先生、肖映辉先生、赵伟宏先生、徐亚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张苏彤先生、赵锡军先生、赵一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选举工作将与股东大会同步进行,确保第六届董事会依法按时组建。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以及《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张苏彤先生、赵锡军先生、赵一方女士均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张苏彤先生为
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6 日
附件 1: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长春先生个人简历

王长春,男,196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自
1990 年 8 月起,先后就职于机械电子部四十一研究所、深圳市海王集团、深圳市奥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02 年创办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8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2014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2017 年荣获中国信息技术服务产业风云人物称号,目前兼任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理事、深圳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副会长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王长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5,902,4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王长春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劲松先生个人简历

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