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5 月 9 日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 2栋 A 座 5 层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长春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5 年 04 月 30 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47 人,代表股份 151,016,081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8.59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28,035,73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45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30 人,代表股份 122,980,34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140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如下: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41 人,代表股份 22,283,85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4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 12 人,代表股份 2,205,92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716%;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 529 人,代表股份 20,077,92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719%。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的表
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 149,475,831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01%;反对票 1,319,1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735%;弃权票 221,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4%。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票 20,743,603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880%;反对票1,319,1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195%;弃权票 221,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2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的表
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 149,509,531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24%;反对票 1,288,2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530%;弃权票 218,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
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6%。
其中,持股 5%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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