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 2024 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时审议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公司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基于谨慎性原则,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暨 2024 年年度监事会审议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并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促进公司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忠实诚信的工作意识,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创造性,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定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即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长的薪酬拟定为不高于人民币 130 万元(税前),此薪酬将与公
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经营业绩挂钩;
2、其他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按照人民币 10 万元/年(税前)的标准,单独领取董事津贴,并另行领取行政职务(含高级管理人员)对应的薪酬;
3、公司董事因执行董事职务、参加规定培训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公司监事按照人民币 10 万元/年/人(税前)的标准,单独领取监事津贴,同时担任其他行政职务的,另行领取行政职务对应的薪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总经理的薪酬拟定为不高于人民币 120 万元(税前),此薪酬将与公司2024 年度经审计的经营业绩挂钩;
2、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拟定为人民币 90-110万元(税前),此薪酬将与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经营业绩挂钩;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执行职务、参加规定培训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四、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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