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智讯11月28日电,ST联创公告,公司将对2017年至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中的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调整。更正原因:2025年5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6号),根据该决定书及《刑事裁定书》认定的情况,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上海螯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借用体外资金、购买虚假业绩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导致联创股份《交易报告书》中上海螯投2016年—2018年6月期间财务报表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公司于2017年11月将上海螯投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017年11月至2019年6月,上海螯投通过相同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导致联创股份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及更正的主要会计科目包括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商誉、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未分配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投资收益等。涉及报告期的净利润调整金额分别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调整金额-345,991,644.64元(2017年)、-156,017,275.48元(2018年)、511,099,667.16元(2019年)、-64,727,132.90元(2020年)、-31,389,940.40元(2021年)。对财务指标的影响评估: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后的相关财务数据,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