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进行梳理与修改。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如下:
1、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2、整体删除“监事会”、“监事”等相关表述;
3、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余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杭州中威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 公司由杭州中威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
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营 业 执 照 的 注 册 号 为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330108000000254。 913300007161542753。
第三条 公司于2011年9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第三条 公司于2011年9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股1000万股,于2011年10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万股,于2011
上市。 年10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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