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2024 年度,本人作为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平,1969 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学副教授、会计学博士。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2023 年 7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中泰股份有限公司(300435)独立董事、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标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600927)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7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了 7 次,其中现场出席 6 次,通讯方式出席 1 次,
对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公司共计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 5 次。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7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人出席了 7 次,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审计委员
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监督,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对公司内控情况进行核查,对内部审计部工作情况等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 提出的重要意见
序号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期 和建议
内审部应在实际
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 经营过程中对审
审议以下议案:
1 审计委员会第 1 月 3 计计划进行补充
1、《2024 年度内部审计部工作计划》。
六次会议 日 调整,按需进行审
计工作。
公司近几年财务
审议以下议案: 状况不佳,短期脱
1、《2023 年 1-12 月财务报表内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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