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2024 年度,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积极、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忠实地履行了《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能,认真落实和执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较好地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251.8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81.34 万元,公司经营
性业绩未达预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亏损 17.29%,经营质量呈现边际改善态势,主要原因为:(1)通过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本期销售回款有所改善,信用减值损失减少 49.45%;(2)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19.79%,毛利率也有所提升。
二、2024 年度董事会重点工作情况
(一)积极推进营销和回款,经营质量呈现边际改善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高速公路行业需求,完善智慧高速综合管控解决方案,通过丰富路侧感知、车载智能和结构监测设备,构建完善的路网感知体系;搭建隧道车辆超温预警系统、交通事件检测系统、行车安全警示系统等多种危险预警系统,及时对道路隐患进行警示,切实维护司乘人员的安全出行;提供完善的可视化和数据分析功能,帮助公路运营单位和管理部门实现公路资产的高度自动化、精细化及一站式的盘点、管理与养护,助力交通行业线扩大市场规模。此外,公司在森林消防板块打造了西湖区森林消防卡口设备及解决方案样板试点项目,获客户认可,将以此为基础在杭州及浙江深入拓展业务。2024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略有上升,但在紧缩的市场环境、激烈的市场竞争及公司规避项目风险的考虑下,公司业务承接存在较大的困难,同时,新领域的拓展导致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业务探索又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公司经营性业绩未达预期。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2024 年回款冲刺激励方案》,将应收账款进行分类,指定单一回款责任人,落实到具体销售人员、公司的中层及高管等,同时加大了通过法律手段强制催收的力度,通过诉讼途径追回了部分欠款。报告期内,公司就玉泉平安城市项目的重大长期应收款调整了债务重组方案,同意玉泉区住建
局向公司支付 3998.3178 万元现金偿还欠款,剩余 1713.5648 万元欠款将以位于碧水蓝山小区商铺 24 号楼
1017 商铺、1018 商铺、34 号楼 1019 商铺、37 号楼 103 商铺(面积共计 724.13 平方米)的房产冲抵。截至
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上述 3998.3178 万元现金回款,并已完成房产的过户登记手续。2024 年度,公司应收款催收产生的费用增加,且存在双方达成和解或法院判决后仍无法按期收款的情况,导致公司计提大额的信用减值损失,公司整体仍处于亏损状态。
(二)解决同业竞争,严控子公司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控股子公司河南新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电信息”)28.8806%的股权,成为持有新电信息 64.8806%的最大股东,同时完成了对新电信息董事会的控制,解决了同业竞争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对重要子公司新电信息及华夏天信(北京)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机器人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管理,制定了子公司及其主要责任人的经营绩效考核指标,要求子公司按照战略规划提供具体可行的经营方案,同时按照月度提交工作报告及资金安排计划表,加强了对子公司经营绩效的监督和评价。根据子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向其提供了相应的财务资助和担保,助力子公司开展持续稳定的经营。公司加强了与新电信息的资源整合,借助集团资源优势,结合河南市场实际情况,开展本土项目,实现了新电信息营收、回款与利润指标的多维提升。然受相关行业政策及市场需求的限制,北京机器人公司业务开拓困难,营收未达预期,同时管理费用居高不下,多年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公司因并购该公司形成的商誉减值也对公司整体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三)完成董监高补选及营销架构优化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调整及个人安排申请辞职,为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公司根据控股股东及董事会的提名,完成了董监高的补选工作,为公司带来了新的管理理念、行业经验和发展思路。同时,公司对营销体系进行了全面优化和调整,重新梳理了区域分工和定位,提高了执行力,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快速落地和业务拓展的实质性突破。
(四)规范制度管理,加强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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