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9
证券代码:300263 证券简称:隆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债券代码:123120 债券简称:隆华转债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实施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04,460,20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13,324,630股后股本891,135,5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499999元人民币(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4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审议及有关情况
1、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13,324,630股后股本
891,135,0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人民币(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2025年3月31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2025年5月19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487股,总股本由904,459,714股增加至904,460,201股。根据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04,460,20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13,324,630股后股本891,135,5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99999元人民币(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
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3,324,630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
公司本次实施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04,460,20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13,324,630股后股本891,135,5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99999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4999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901 李占明
2 0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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