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3
证券代码:300258 证券简称:精锻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6
债券代码:123174 债券简称:精锻转债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精锻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74;债券简称:精锻转债
2、转股起止日期:2023年8月21日至2029年2月14日
3、暂停转股期间:2025年6月4日起至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
4、恢复转股日期: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将于近日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分派”)事宜,根据《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条款(详见附件)等相关规定,自2025年6月4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精锻转债;债券代码:123147)将暂停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在上述暂停转股期间,“精锻转债”正常交易,敬请“精锻转债”持有人注意。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3日
附件:《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条款:
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转股价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为 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 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调整后转股价为 P(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发现金股利:P=P0-D;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时:P=(P0-D+A×K)/(1+N+K)。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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