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2024年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发展。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具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长明:中国国籍,1949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工程力学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长期在郑州机械研究所从事科研和管理工作,2009年退休。2010年起担任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秘书长,2018年至今担任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参加,没有缺席和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勤勉尽责,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各议案发表意见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会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会次数 议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次数
3 3 0 0 否 1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专门委员会名称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 1 1
审计委员会 2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战略委员会 1 1
2024年任职期间,按照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制度,本人分别对相关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形成专业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后及时提交董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主持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发挥了提名委员会委员审核与监督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2024年4月18日,主持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4年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
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 年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沟通,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重点关注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重点的内容,确保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及关注公司舆情信息等多途径,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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