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2024年1-4月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发展。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郭民,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无党派人士,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泰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现任泰州光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苏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1-4月履职情况
2024年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参加,没有缺席和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勤勉尽责,认真审阅会议议
案及相关材料,对各议案发表意见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会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会次数 议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次数
3 3 0 0 否 1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专门委员会名称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2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战略委员会 1 1
提名委员会 1 1
2024年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按照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制度,本人分别对相关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形成专业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后及时提交董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委员审核与监督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1、2024年2月6日,主持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4年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3年四季度货币资金存放与余额情况的专项报告》等事项,本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
同意意见。
2、2024年4月18日,主持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一季度资金存放与余额情况的报告》《2024年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一季度审计工作总结》以及《2024年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本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4 年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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