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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22:57:13 股吧网页版
精锻科技: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2024年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发展。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具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谢谈,中国国籍,1953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九五”至“十二五”期间,在精密塑性成形技术领域,担任国家科技部科技攻关计划课题、科技支撑计划课题、863计划课题、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重大专项等十多项国家和省部级科研课题的课题组长和技术负责人。2013年8月退休,现任中国机械总院集团装备制造业发展研究中心特聘专家。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参加,没有缺席和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勤勉尽责,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各议
案发表意见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会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会次数 议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次数

3 3 0 0 否 1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专门委员会名称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审计委员会 2 2

战略委员会 1 1

提名委员会 1 1

2024年任职期间,按照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制度,本人分别对相关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形成专业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后及时提交董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发挥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核与监督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2024年4月18日,本人主持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方案》《关于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分配方案的议案》。该方案可以有效地激励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方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4 年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 年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沟通,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重点关注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重点的内容,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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