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8 22:57:12 股吧网页版
精锻科技: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300258 证券简称:精锻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债券代码:123174 债券简称:精锻转债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资金管理模式要求和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外汇掉期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目的

目前公司部分产品出口美国、日本、泰国等市场,以美元结算占比较大。同时公司主要原材料采用进口方式购入,主要采用欧元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影响。

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规避部分汇率风险,公司拟在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品种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外汇掉期业务是指在委托日同时与银行约定两笔金额一致、买卖方向相反、交割日期不同的两个币种之间的买卖交易,并在两笔交易的交割日按照该掉期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或换汇业务。

四、预计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交易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总额度:
美元币种不超过 1.2 亿美元,欧元币种不超过 2,000 万欧元,日元币种不超过 5 亿
日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

五、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市场营销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六、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择机判断何时选择做远期结汇。

2、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业务。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是以日常经营业务为基础,有利于锁定汇率风险,降低公司远期外汇的汇兑损失,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不存在重大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相关业务管理制度
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