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8
证券代码:300236 证券简称:上海新阳 公告编号:2025-038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新科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22,788,08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比例 7.31%)的公司控股
股东上海新科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
月内(即 2025 年 5 月 29 日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64%)。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持股 5%以上控股股东上海新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科”)有关减持股份的通知。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上海新科 22,788,086 7.31%
二、 本次股东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
公司股份不超过 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64%。(若此期间
1注:根据披露要求,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为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公司股本,即
311,496,558 股,下同。
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份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
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上海新科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
情形。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在上述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海新科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2、截至本公告日,上海新科严格遵守已披露的意向和承诺。
3、截至本公告日,上海新科不存在应履行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注:根据披露要求,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为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公司股本,即
311,496,558 股,下同。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05 月 08 日
1注:根据披露要求,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为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公司股本,即
311,496,558 股,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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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