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04 18:25:10 股吧网页版
拓尔思: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作为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尔思”、“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拓尔思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790 号)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 78,328,981 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9,999,991.69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9,634,003.7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0,365,987.93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2073 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使用情况

根据《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情况,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投入额 投入额

1 拓天行业大模型研发及 AIGC 184,481.67 184,481.67 89,036.60
应用产业化项目

合计 184,481.67 184,481.67 89,036.60

截至 2024 年 10 月 17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将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三)投资品种

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等保本型产品。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