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7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 2024 年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年 10% 8%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年 20% 16%
第三个归属期 2027 年 30% 24%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X=100%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 2024 An≤A<Am X=A/Am*100%
年的增长率(A) A<An
X=0
注:1.上述“营业收入”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出,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及考核指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出,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及考核指标如下表所示: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 2024 年增长率(A)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6 年 20% 16%
第二个归属期 2027 年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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