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7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5-080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成都凌轩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控制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光韵达”“上市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韩东、成都新申毅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凌轩致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吴少波、张兵、谢守华所持成都凌轩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轩精密”“标的公司”“目标公司”)合计36.4652%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同时,标的公司原控股股东韩东将其剩余35%的股权所附带的全部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公司行使。因此,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享有标的公司71.4652%的表决权,取得对标的公司的控制权,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事项简称“本次交易”)。
2、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符合公司产业布局,但受产业政策、下游需求、市场竞争等综合因素的影响,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以现金收购凌轩精密 36.4652%的股权。其中,向韩东购买30.1128%、向成都新申毅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新申毅”)购买2.20%、向成都凌轩致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凌轩致远”)购买1.7464%、向吴少波购买1.00%、向张兵购买1.00%、向谢守华购买0.4060%,合计购买标的公司36.4652%股权;同时,标的公司原控股股东韩东将其剩余标的公司35%的股权所附带的全部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公司行使,委托期间,韩东不得自行行使或委托任何第三方行使该等表决权(详见本公告“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因此,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享有标的公司71.4652%的表决权,取得对标的公司的控制权,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购买成都凌轩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部分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深中联评报字[2025]第164号),
凌轩精密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66,385.73万元。以上述评估为基础,交易相关方于2025 年10月27日签订《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协议》、《深圳光韵达光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各方同意凌轩精密100%股权的总体作价 为66,000.00万元,对应本次交易36.4652%股权的对价为24,067.03万元。
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 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凌轩精密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50%以上,且大于5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 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韩东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102281982******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
就职单位:成都凌轩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韩东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 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 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韩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成都新申毅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4MAC335TF97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成都沪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蜀龙大道北段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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