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5-043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所有董事、监事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
2、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吴巍先生、黄文娜女士,独立董事陈重先生、王京京女士、邵世凤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程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关联董事吴巍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其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关联董事吴巍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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