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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2 16:45:04 股吧网页版
银禧科技:关于将前次股东大会未通过议案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300221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公告编号:2025-72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前次股东大会未通过议案

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股东大会未通过议案的情况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禧科技”或者“公司”)2025
年 11 月 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经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未获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002,0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705%;
反对 65,85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8988%;弃权47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14,6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76%;反对 65,85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0541%;弃权 47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83%。

本议案未获得通过。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977,5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433%;
反对 65,14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1174%;弃权1,20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90,1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645%;反对 65,14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995%;弃权 1,20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61%。

本议案未获得通过。

3、《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192,6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3127%;
反对 7,0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32%;弃权26,12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2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805,2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824%;反对 7,0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37%;弃权 26,12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339%。

本议案未获得通过。

二、议案内容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及其理由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定,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此次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

三、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必要性及履行的审议程序

1、必要性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修订,属于自上而下的修订行为,主要涉及公司组织结构变化,如“股东大会”变更为“股东会”,不再设置监事会等。为保障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重新审议上述议案,上述议案内容没有发生变化。

2、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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