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司陈总在互动的时候回复,说收到了年报问询函,请贵司明确回复这个年报问询函是否是2024年年报问询函?贵司为什么不及时披露?依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8点2.6条,贵司应该有披露的义务,难道是我对上市规则理解错误了吗?希望贵司正视披露义务以免影响重组一事。
纳川股份: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上市规则》第8.2.6并无对年报问询函的规定。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上市规则》第8.2.6并无对年报问询函的规定。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05-27 20: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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