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关于对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函回复
大华核字[2025] 0011005072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关于对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
有限公司关注函的回复
目 录 页 次
一、 关于对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 1-10
注函的回复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关于对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
有限公司关注函的回复
大华核字[2025] 0011005072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我们收到了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铁汉”或“公司”)转来的贵所下发的《关于对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5〕第 2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我们对关注函中需要会计师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回复如下:
一、问题 1:核查说明上述资金划拨流程及决策程序、具体资金
流转情况、实际占用方,逐笔列示资金占用发生及归还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发生原因、发生时间、占用金额、日最高占用额、占用方式、占用资金使用情况、最终资金流转情况、利率及还款期限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经核查,2019 年 12 月 27 日-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通过直接
或间接的方式向深圳市南国绿洲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国绿洲”)支付资金 18,302 万元,其中直接向南国绿洲支付的资金为6,302 万元,通过江西烨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启东市青藤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遵义联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间接向南国绿洲支付的资金为 12,000 万元,鉴于资金最终均流向南国绿洲,故 18,302 万
元的资金占用方为南国绿洲。本次资金划拨执行的审批程序为工程款审批,由时任控股股东、董事长刘水、时任常务副总经理欧阳雄、时任财务总监邓伟锋、时任财务部门负责人潘静审批,执行的决策程序为工程款付款审批表。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节能铁汉付 日最高占 占用方 占用资金 资金划拨流程
发生时间 付款方 收款方 付款金额 实际占用方 最终资金流转情况 利率 还款期限 发生原因 备注(相关资料)
款金额 用额 式 使用情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