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佳士科技
股票代码:300193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91187387D
法定代表人:余旭波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金田路与福中路交界东南荣超经贸中心 4408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 年 4 月 2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11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附表......1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释义:
公司、上市公司 指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千鑫恒 指 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权益变动期间持股比例由 8.85%减少至 4.50%
权益变动期间 指 2017 年 1 月 19 日至 2025 年 4 月 22 日
本报告书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签署的《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 人民币元
特别说明:(1)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汇总数据存在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2)本报告书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金田路与福中路交界东南荣超经贸中心 4408
法定代表人 余旭波
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91187387D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信息咨询(不含证券、保
险、基金、金融、人才中介及其它限制项目)。
经营期限 2009-07-10 至 2029-07-10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官羽东:持股比例 99%;严俊:持股比例 1%。
通讯方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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