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发挥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的作用,明确其职责、权限,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裁、副总裁、总工程师、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分工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和总工程师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总裁对公司董事会负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裁应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五条 副总裁、总工程师作为总裁的助手,行使下列职权:
(一) 协助总裁的工作;
(二) 受总裁委托分管部门某项业务或某些部门的工作,对总裁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处理具体的生产经营与管理事宜并向总裁报告工作;
(三) 受总裁委托代行总裁部分或全部职权;
(四) 负责总裁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财务总监协助总裁行使下列职权:
(一) 协助总裁的工作;
(二) 主管公司的财务会计及投融资有关工作;
(三) 主管公司财务部;
(四) 负责公司的财务预决算的总审核和投资、借贷项目的专业评审和组织经济效益分析,并负责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对会计核算实施业务指导,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和财务信息披露进行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五) 负责总裁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总裁办公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人员
第七条 公司实行总裁负责下的总裁办公会议机制。总裁办公会议是公司管理层讨论有关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各职能部门提交会议审议事项的工作会议。
第八条 总裁办公会议分为总裁定期办公会和总裁临时办公会。总裁定期办公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讨论公司每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总裁认为必要时,或董事会提议时,可随时召开总裁临时办公会。
第九条 参加总裁办公会议的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总裁认为必要时,公司部门总经理或其他相关人员可以列席会议。总裁办公会议作出重大决定之前,必要时应征询董事会秘书的意见。
第十条 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主持召开,总裁因故缺席会议时,应委托一名副总裁或财务总监或总裁授权的参加会议的其他人员主持。
第十一条 总裁办公室为总裁办公会议提供会议服务,并负责会议记录和起草会议纪要。总裁办公会议议程及出席会议人员范围经总裁审定后,原则上应于会议召开前至少二日通知其他出席会议的人员。接到会议通知的人员应在会议召开前至少一日回复是否参加会议。
第十二条 各职能部门需提交总裁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应当向总裁办公室申报,由总裁办公室请示总裁后予以安排。
第十三条 总裁办公会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 拟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报董事会审批;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和业务部门的设置方案,报董事会审批;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报董事会审批;
(五) 制订公司经营管理的具体规章制度和办法;
(六) 依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内控制度决定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的聘任或解聘事宜;
(七) 依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内控制度决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和奖惩规定;
(八) 商议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的各自分工和职权范围;
(九) 其他事宜。
第十四条 总裁办公会议决定以决议的形式作出。若决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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