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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1 22:56:16 股吧网页版
智飞生物:独立董事陈煦江先生2024年度述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陈煦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尽职履责,发挥本人会计专业优势,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客观、审慎的独立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煦江,1973年1月出生,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重庆工商大学会计系主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教育部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专家、重庆市审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专家、重庆工商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人才建设委员会主任、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至2024年9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利害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其他情况,未持有公司股份,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年公司会议出席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按时出席了应出席的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缺席的情况。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 应出席/次 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董事会 4 4 0 0 否

股东大会 3 3 0 0 否

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日常会议,出席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出席了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缺席情况。

2024年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重点研究、分析公司财务审计事项,结合会计政策提出专业意见,为公司的规范运营提出合理合规建议,有效促进董事会合理决策。本人认真审议各项提案,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发表独立性意见,以审慎客观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审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三、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业务交流等方式,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4年,本人现场审阅了公司相关资料,听取了管理层关于公司财务管理的汇报,听取了内审部关于开展审计工作情况和计划的汇报,并针对内审部的工作提出了建议。

本人通过现场调研,了解公司的财务审计事项,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专业性建议。

公司积极配合本人的工作,公司董事长、管理层、董事会秘书等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了有效沟通,本人可以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情况,并能充分取得相关做出独立判断的材料。在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前,均能及时提供本人所需的相关资料,及时反馈本人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为本人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全面支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情况等,对内控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持续监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运用专业知识,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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