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5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5-82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股份回购暨股本结构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人民币 35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59)。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35 元/股(含)调整为 50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8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1、2025年10月14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1,5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2)。
2、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 1,800,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81)。
3、截至 2025 年 11 月 5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 2,91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1%,最高成交价为 39.09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33.1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999.11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比例、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均符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 5,000 万元(含)的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 10,000万元(含)的上限,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五、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完成股份回购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未在下列期间内实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交易申报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预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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