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5-28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司”)2024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预案如下:公司拟以 2025 年 4 月 17 日的总股本
135,602.3339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17,628.3034 万元(含税)。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 33,168 份股票期权,公司的总股本相应
增加 33,168 股,公司总股本由 135,602.3339 万股增加至 135,605.6507 万股。公司按
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对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的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5,605.6507 万股为基数,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3 元(含
税),本次共拟分配现金 17,628.7346 万元(含税)。
3、因本次权益分派需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暂停自主行权。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
一致。
5、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56,056,507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1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按新股本 1,356,056,507 股摊薄计算,公司 2024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0.5690 元。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股东会的授权,对《2022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 11.67 元/股调整到 11.54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法务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桥头富桥工业三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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