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及应收账款、采购及付款、财务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结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企业文化、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存货管理、财务管理、研究与开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信息披露、信息与沟通、分公司子公司管理、印章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分子公司、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公司治理
公司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更新了《公司章程》。
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重大事务。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执行股东会决议并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更新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分别负责内部审计、未来发展规划、人才筹备及薪酬体系建设。并相应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审计委员会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财务以及行使其他由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
2、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明确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报告期内,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进一步优化调整,从而有利于效率提升和新形势下公司业务的开拓。
3、内部审计
根据《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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