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29 18:34:04 股吧网页版
国民技术: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9


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25-005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生效后,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民技术”)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提供的
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7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斯诺”)融资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担保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及2025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关于2025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内蒙古斯诺向前述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本次为内蒙古斯诺提供担保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
准的额度范围之内。公司为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使用担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对 本次担保后 是否关

被担保方 保额度 对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的担 剩余可用的 联担保

的担保余额 保余额 担保额度

内蒙古斯诺 4,000.00 51,324.62 55,324.62 7,200.00 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被担保债权本金:人民币4,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和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89,405.06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95,686.54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6.7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
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