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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16 19:34:03 股吧网页版
国民技术:关于与浦项未来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6


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26-002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浦项未来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技术”、“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浦项未来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与 POSCO FUTURE M Co., LTD(原为 POSCO
CHEMICAL CO., LTD,于 2023 年 3 月更名,以下简称“浦项未来”)、浙江华友钴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钴业”)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斯诺”)签署了《增资协议》,协议约定浦项未来以人民币 141,176,471 元对内蒙古斯诺增资,取得内蒙古斯诺部分股权。

同时《增资协议》设置了股权回购条款,约定各方在交易交割日起三年(以下简称“上市准备期”)届满,如内蒙古斯诺未达成约定的上市条件,则在上市准备期届满后三个月内,浦项未来有权要求国民技术回购其因本次增资而持有的内蒙古斯诺全部股权,回购价格为浦项未来已支付的增资款(即人民币 141,176,471 元)。

截至2025年1月7日,上市准备期届满,内蒙古斯诺未达成约定的上市条件。2025年4月7日,经各方友好协商,就股权回购安排签订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协议约定,国民技术以3,000万元人民币回购浦项未来持有的内蒙古斯诺2.7296%股权,浦项未来持有的内蒙古斯诺剩余股权(即10.1155%股权)的回购选择权行权日变更为2026年1月7日(以下简称“行权日”),浦项未来有权选择于行权日后任意时点书面通知国民技术行使回购权。同时,公司提供回购履约保障措施:国民技术以其持有的内蒙古斯诺6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国民技术董事长、总经理孙迎彤先生以其持有的国民技术100万股股票为国民技术提供质押担保。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3月15日、2025年4月7日、2025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与浦项化学签署〈增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关于与浦项化学签署〈增资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斯诺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关于与浦项未来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质押的公告》(2025-024)。

二、《〈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

经各方友好协商,就股权回购安排拟重新签订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一)协议签署方

1、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民技术”)

2、POSCO FUTURE M Co., LTD(“浦项未来”)

3、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斯诺”)

(二)主要内容

1、部分股权回购:国民技术以2,000万元人民币回购浦项未来持有的内蒙古斯诺1.8197%股权,回购款于补充协议签署后1个工作日内由国民技术支付至双方共同监管的银行监管账户,双方完成股权过户后的3个工作日内解付至浦项未来指定银行账户。如支付至监管账户有任何障碍的,国民技术将回购款直接支付至浦项未来指定的银行账户。

2、剩余股权的回购选择权安排:浦项未来持有的内蒙古斯诺剩余股权的回购选择权行权日变更为2026年7月7日(以下简称“延后行权日”),浦项未来有权选择于延后行权日后任意时点书面通知国民技术行使回购权。

如浦项未来发出对剩余股权的回购权行权通知时,国民技术应当以人民币91,176,471元为基数,加算以下两部分按年利率4%计算的单利之和(以下简称“剩余回购款”)回购浦项未来持有的剩余股权:一、以人民币111,176,471元为基数,利息自2025年1月7日起计至本次20,000,000元目标股权回购款支付至监管账户之日止;二、以人民币91,176,471元为基数,利息自本次20,000,000元目标股权回购款支付至监管账户之日起计算,计至延后行权日后届满180日的当天或国民技术支付剩余回购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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