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02 18:21:06 股吧网页版
碧水源: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2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6-015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6年2月14日,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的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6年3月2日上午9:30在北京市海淀区生命科学园路23-2号碧水源大厦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4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348,262,1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2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1,301,473,1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9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441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46,788,9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江龙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为平遥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340,045,96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反对票 7,730,8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57%;弃权票485,3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 38,704,0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 82.49%;反对票 7,730,851 股;弃权票 485,300 股。

2.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天门开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343,547,4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反对票 4,299,0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32%;弃权票415,7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 42,205,4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 89.95%;反对票 4,299,003 股;弃权票 415,700 股。

3.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4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340,654,8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反对票 4,556,6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34%;弃权票3,050,7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 39,312,8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 83.79%;反对票 4,556,603 股;弃权票 3,050,70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融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王海军、王玉林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
相符,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会的召集、提案、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北京市融源律师事务所出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