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9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5-059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裁辞职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总裁辞职情况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黄江龙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整体安排原因,黄江龙先生申请辞去总裁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党委书记、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黄江龙先生的辞职报告
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原定任期届满日为 2027 年 4 月 1 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江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董事会对黄江龙先生在担任公司总裁职务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春生先生担任公司总裁,不再担任轮值总裁职务,陈春生先生担任总裁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陈春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经公司总裁提名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建军先生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建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总裁简历
陈春生先生,1977 年出生,2003 年参加工作,2014 年 10 月加入中国共产
党,博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2003
年 7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清华大学膜技术中心工程师;2007 年 8 月至 2014 年 11
月先后担任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运行服务部经理、工程中心总监、运
行总监;2014 年 11 月至 2016 年 4 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 年 4 月至 2023
年 1 月先后担任副总裁、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运营事业部总裁、安全总监、久安公司总工程师、运营事业部总经理;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12 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自 2023 年 4 月副总经理更名为高级副总裁)兼运
营事业部总经理;2023 年 12 月至 2024 年 9 月担任本公司党委委员、高级副总
裁兼运营事业部总经理;2024 年 9 月至 2025 年 9 月担任本公司党委委员、轮值
总裁;2025 年 9 月起担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
陈春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超过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
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高级副总裁简历
刘建军先生,1979 年出生,2001 年 6 月参加工作,2012 年 10 月加入中国
共产党,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现任公司党委委员、高级副总裁。
2006 年 5 月加入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 9 月至 2023 年 5 月担
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副总裁);2023 年 5 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先后兼任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董事、总经理,良业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24 年 12 月至 2025 年 9 月
担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2025 年 9 月起担任本公司党委委员、高级副总裁。
刘建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超过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
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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