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创通”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华力创通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力创通向特定对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限已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 冉云
保荐代表人 陆玉龙、毕淼
联系电话 021-68826021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华力创通
股票代码 300045
注册资本 662,675,236 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院乙 18 号楼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院乙 18 号楼
法定代表人 高小离
实际控制人 高小离
董事会秘书 宋龙
联系电话 010-82966393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 年 7 月 28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三、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75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48,458,14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81 元,本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329,999,994.69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113,498.26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3,886,496.4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 110C000390 号)。
四、保荐工作概述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所做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人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各中介机构编写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申请文件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问询意见进行答复并保持沟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提交推荐证券上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华力创通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关注华力创通各项公司治理制度、内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督导华力创通合法合规经营。
2、督导华力创通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存放和管理本次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华力创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协助公司制定相关制度。
3、督导华力创通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公司的定期报告等公开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未事前审阅的,均在公司进行相关公告后进行了及时审阅。
4、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的变化、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
5、定期或不定期对华力创通进行现场检查,与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访谈,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和年度持续督导报告等文件。
6、持续关注华力创通相关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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