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创通”、“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75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458,14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9,999,994.6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113,498.26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3,886,496.43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22年7月8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39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1年6月8日、2021年6月24日、2024年1月
31日、2024年2月28日分别经本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进行修订。
公司于2022年7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世纪城支行、中信银行北京来福士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2022年7月28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世纪城支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力智芯(成都)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智芯”)、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
2023年12月1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因“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成,公司对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
募集资金项目 北斗机载终端及地面数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开户主体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开户银行 北京银行世纪城支行
银行账号 20000001162100095003400
账户使用情况 正常使用
募集资金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开户主体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开户银行 北京银行世纪城支行
银行账号 20000001162100076290887
账户使用情况 账户注销(账户资金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项目 北斗+5G 融合终端基带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开户主体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北京来福士支行
银行账号 8110701013302344309
账户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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