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续聘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查程序。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的工作安排,中汇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年度审计工作的执行过程中,中汇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审计委员会委员对中汇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对其执业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在查阅了中汇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为中汇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 月 7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时间计划、人员安排、人员独立性、项目质量控制、总体审计策略、重点风险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就初审情况进行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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