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了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邓中亮,中国国籍,1965 年出生,博士,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985 年至 1988 年于湖南衡山专用汽车制造厂从事技术工作。1991 年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学位。1994 获清华大学博士学位。1996 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后出站,副教授。1996 年至今任教于北京邮电大学,曾先后担任北京邮电大学机电系副主任,电子工程学院院长、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院长。1998 年评为教授。
2002 年 3 月至 2003 年 4 月于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大学作为高级访问学者。2019 年 11 月
16 日,当选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亲自参加了董事会,列席了股东大会。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会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和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
2024年,参加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议。2024年未召开提名委员会。
2024年,参加了3次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战略规划的报告,审议《关于延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不具备之后,及时审议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鉴于市场环境变化,公司适时开展回购公司股份以提振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及时审议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未出现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
(三)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以及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度,本人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均保持了积极沟通,积极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投资者交流及参加培训情况
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关注投资者提问等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了解中小股东诉求、意见和建议,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独立、客观的立场,积极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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