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了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华杰,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 年出生,高级会计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财政与税收专业,获得本科学历。历任哈尔滨阀门厂财务主管、黑龙江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黑龙江省兴业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及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黑龙江分所副所长,2004 年 1 月起,就职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亲自参加了董事会,列席了股东大会。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会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审计委员
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
2024年度,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本人均亲自参加了会议,对公司各定期报告中的财务部分、公司内控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募投项目结项情况以及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等进行了审核确认。
2024年,参加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议。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未出现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
(三)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以及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度,本人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均保持了积极沟通。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财报以及内控审计情况,了解审计工作进展,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会计师进行重点事项沟通,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投资者交流及参加培训情况
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年报业绩说明会、关注投资者提问等方式,与中小股东保
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了解中小股东诉求、意见和建议,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独立、客观的立场,积极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和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规范运作以及内部控制情况,就公司产品技术、经营管理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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