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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09 14:18:49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广东
董秘,控股股东成都兴城持股质押价约5元/股,当前股价仅3.6元,已深度破位:
1. 兴城通过高比例质押已回笼超80%初始投资资金,股价下跌对其实际利益影响有限,是否存在通过质押套现、让中小股东买单的情形?

2. 公司账面资金充裕,为何不启动回购或增持以稳定股价,反而任由股价跌破质押价?

3. 作为国资控股股东,兴城是否仅关注自身资金安全,无意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请正面回应,勿再用套话敷衍
红日药业:
您好,公司的控股股东其进行股票质押融资是其自身的资金安排行为,相关情况均已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控股股东的质押行为系其独立财务决策,并未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也未影响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与独立性。公司是否实施股份回购或建议股东增持,需要综合考量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市场环境、资金成本、公司发展阶段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等因素,经过严谨的决策程序。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审慎研究并适时推进各类市值管理工具。目前,如有相关计划,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6-02-12 20: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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