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兴城集团作为国资控股股东,依据《公司法》第21-22条、《企业国有资产法》第
$红日药业(SZ300026)$ 成都兴城集团作为国资控股股东,依据《公司法》第21-22条、《企业国有资产法》第17条,负有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监督规范运作的法定义务,但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未采取任何整改举措,放任信披乱象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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