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长、总经理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体系,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人员为:《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长、总经理与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分为经理层和非经理层。经理层涉及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非经理层涉及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第三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遵循公司治理和管控原则。
(二)坚持高质量发展原则。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推动提升战略管理、价值创造等水平,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战略发展目标。
(三)坚持分类考核原则。按照财务指标、过程指标和学习发展指标的指标类型要求确定考核指标及权重。
(四)坚持绩效考核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绩效结果确保客观、准确地反映工作绩效。
第二章 董事长、总经理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第四条 年度考核以公历年为考核期。
第五条 年度考核指标
按照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并书面签署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经营业绩考核指
标由核心指标、专项任务、发展战略、管理效能、重点项目(任务)、日常工作督办督查、特别贡献加分、经营保障、负面清单扣分、党建考核等十类指标组成,其中前六类为基本指标。
第六条 考核指标设置
(一)核心指标。主要考核公司经济效益、资本回报水平和价值创造能力,包括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等。
(二)专项任务指标。主要考核公司在年度重大专项任务的完成情况。
(三)发展战略指标。主要考核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重点考核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专业运作能力增强、对外业务拓展能力提升等方面。
(四)管理效能指标。主要考核公司内部管理效能提升,重点考核公司存在问题、经营管理短板、经营弱项提升、风险防控以及合规管理等方面。
(五)重点项目(任务)指标。主要考核上级下达的政策性项目(任务)和公司自身发展需要的项目(任务)等方面。
(六)日常工作督办督查指标。主要考核公司在日常工作、周例会、专题会、领导交办事项以及督办的完成落实等方面。
(七)特别贡献加分。此项为加分指标,分为定量考核及定性认定两个维度,考核公司在科技创新取得突出成绩、获得重要表彰奖励,认定公司在创新增效、重点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等。
(八)经营保障指标。为引导公司全面科学发展,落实公司各项目标任务,将主业管理、资金管理、合同管理等作为经营保障指标。本项指标不占权重,完成的不加分,未完成的扣减考核得分。
(九)负面清单扣分。此项为扣分指标,公司发生负面清单扣分事项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扣分。
(十)党建考核指标。主要考核公司党建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第七条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得分=(基本指标得分+特别贡献加分-经营保障指标扣分-负面清单扣分)×党建考评系数,总分不超过 120 分。
第八条 年度目标值确定
公司年度目标中核心指标以当年度财务预算值及上年度完成值为参考基数,设置必保目标;同时参考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所处发展阶段等因素确定奋斗
目标。其他基本指标以当年度财务预算值及上年度完成值为基础,合理确定年度目标值。
第九条 考核指标调整
由于重大政策、战略规划调整,清产核资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考核指标数据发生重大变化,以致不能准确反映公司经营业绩实际情况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调整。
第三章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第十条 年度考核以公历年为考核期。
第十一条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除了承接公司整体的财务指标外,还将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承接其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其他指标。指标设置从财务指标、过程指标和学习发展指标等维度进行绩效合同的制定。
非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承接其分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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