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1
证券代码:300026 证券简称:红日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5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专门委员 会委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05 月 21 日召开
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吴文元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蓝武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委员如下:
(一)选举李莉(独立董事)、郑忠良(独立董事)、龚涛(独立董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李莉(独立董事)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选举郑忠良(独立董事)、屠鹏飞(独立董事)、吴文元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郑忠良(独立董事)为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三)选举吴文元、蓝武军、林森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吴文元为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四)选举郑忠良(独立董事)、屠鹏飞(独立董事)、李莉(独立董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郑忠良(独立董事)为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蓝武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瑞强先生、张坤先生、陆小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但家平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杨伊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人员(简历附后)的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聘任后,蓝武军先生、但家平先生、杨伊女士同时任董事,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二分之一。
五、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梁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
历附后),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董事会秘书杨伊女士、证券事务代表梁丹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备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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