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1
证券代码:300026 证券简称:红日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3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5 年 05 月 21 日在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 B01 号楼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05 月 17 日以邮件、电话的方式
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11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 8 人)。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董事分别为:非独立董事吴文元先生、蓝武军先生、李春旭女士、林森先生、张 YING 女士、李莉女士、屠鹏飞先生、郑忠良先生。经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吴文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吴文元先生主持,参会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已经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提名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如下:
选举李莉(独立董事)、郑忠良(独立董事)、龚涛(独立董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李莉(独立董事)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已经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提名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如下:
选举郑忠良(独立董事)、屠鹏飞(独立董事)、吴文元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郑忠良(独立董事)为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已经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提名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如下:
选举吴文元、蓝武军、林森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吴文元为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已经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如下:
选举郑忠良(独立董事)、屠鹏飞(独立董事)、李莉(独立董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郑忠良(独立董事)为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已经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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