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年度述职报告
(李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莉,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61年10月生,博士研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南开大学商学院财务管理系主任。目前已出版著作与教材9部,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等各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近百篇。曾获天津市政府决策咨询重点课题优秀建议成果奖,第二届全国MPAcc优秀教学案例奖,天津市师德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等奖励。曾任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对外贸易学院经济系教师,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环天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中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晶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迈创企业管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日新(海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任中国自然科学基金外审专家、中国社会科学基金外审专家、天津市政府咨询专家,国际注册管理咨询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五和博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5次。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8次,亲自出席8次,列席股东大会2次。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会议作出的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表决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谨慎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对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审慎客观审查,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1)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10 次会议,本人在担任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召集和主持会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募集资金的使用等事项进行审议,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并将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交专门委员会意见,并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共同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2)2024 年度,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本人在担任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出席会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对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补选、委员会部分成员调整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事项进行审议,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并将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交专门委员会意见,并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共同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3)2024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2 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